“回一趟萧家祠堂,这里住不久了。”
桃夭奇怪地问道:“住不久?怎么会呢?皇上希望师父住在宫里呀。”
宇文淑喜欢萧云,当然希望萧云住在宫里,离自己越近越好,甚至搬到九龙殿一起住。
“屈安世这人认死理,肯定会上奏,要我搬出去。”
“我一个男的住在这里也确实不合适,后宫都是嫔妃,容易说闲话。”
桃夭说道:“皇上不说,谁敢乱说?”
萧云笑道:“堵不住天下悠悠众口,我若不搬出去,以后天下人饭后谈资就是我和后宫妃嫔的风流韵事了。”
想来有些可惜,如果一直住在这里,后宫的嫔妃都有机会入手。
宇文淑是女的,后宫嫔妃她宠幸不了,萧云可以代劳。
衣服换好,萧云出了房间,问道:“白芷呢?”
桃夭指了指偏房,说道:“早上被你吓到了,不敢出门了。”
萧云笑道:“这么胆小。”
桃夭低声道:“人家还是个孩子,你那样子,肯定被吓到了。”
萧云笑而不语,白芷看起来小而已,海棠林出来的,不可能什么都不懂。
“我走了。”
萧云离开院子,到了公衙,赫连勃、李忠正在和楚天军闲聊。
京师尽在掌控,禁卫军不用像以前那般紧绷着神经,防备梁家的人。
“侯爷。”
“带上兄弟,陪我回家一趟。”
李忠好奇地问道:“侯爷的家?不是在宫里吗?”
萧云笑道:“皇宫是皇帝的家,怎么是我的家?”
楚天军聪明,问道:“侯爷是不是也要搬出去了?大统领明天搬回去。”
萧云点头道:“对,搬回去,免得别人嚼舌头、说闲话。”
楚天军在禁卫军很多年,萧云这样住在后宫确实不合适,以前从未有过。
赫连勃不问这么多,立即召集强弩营。
很快,强弩营集结,萧云带着出了宣武门,门口聚集了很多人,都在看刚刚张贴出来的公告,旁边是梁鸿的尸体。
看公告的人中,就有书呆子徐平之。
萧云出门的时候,徐平之看着五百精锐缓缓离去,并不驱赶百姓,心中暗道:这镇北侯还是不一样,毕竟神医世家出身,读过书的,不像梁骥那个武夫,做事横冲直撞,像头野猪。
走过街道往东,街上百姓望见萧云的兵马,纷纷探头看热闹。
赫连勃喜欢被人围观,故意挺直了腰板,一手扯住缰绳,一手按住回雁刀。
这回雁刀是独孤晟的佩刀,花了大价钱打造,是一口宝刀,赫连勃非常喜欢。
李忠腰间也挂着一口好刀,是梁鸿的雁翅刀,两人的装备都是缴获而来。
转过几条街,很快到了萧家祠堂附近。
前方一群人正在卸货,堵住了通往萧家祠堂的路,萧云停下来。
一个年纪五十多岁,身穿红色绸缎衣服、头戴锦缎瓦楞帽的富态男子正在指挥家丁和车队搬货,身边站着几个精壮的打手。
“都仔细点,这批或从丹国运来的,金贵着呢,给老子弄坏了,卖了你们的婆娘也还不起。”
男子瞪着一双小眼睛,骂得唾沫横飞,嘴边胡须抖动着。
“侯爷,要不要赶人?”
赫连勃问道。
萧云摇头笑道:“不,远亲不如近邻,这是我的好邻居苏扒皮。”
李忠看了一眼,吐舌道:“侯爷,就这样还好邻居,一看就不是好人。”
“我以前到京师卖皮草,最怕遇到这种人,太奸!”
这个男子是宅子的主人,名叫苏富仁,是个生意人,外号苏扒皮。
正指挥着,苏扒皮回头看见萧云带兵来了,脸上先是吃惊,随后露出欣喜讨好的表情,一路小跑过过,肥胖的身子一晃一晃。
打手望着苏扒皮,犹豫要不要跟上,想了想,还是原地不动。
到了跟前,苏扒皮学着官场的礼节,对着萧云躬身行礼:“小的拜见镇北侯,恭喜镇北侯,我早就说镇北侯面相金贵、器宇不凡,一定飞黄腾达。”
萧云失笑道:“苏员外,我记得你说我贼眉鼠眼、粗皮贱骨,天生要饭的命,癞蛤蟆别想着吃天鹅肉,小心被噎死。”
以前的萧云喜欢苏扒皮的女儿,苏扒皮很鄙夷,把萧云骂了个狗血淋头,还让手下把萧云打了一顿。
“这..这这这..我一个贱商,眼拙,有眼无珠,有眼无珠..”
苏扒皮想着萧云喜欢自己的女儿,所以跑过来套近乎,也探探口风,如果萧云还想着苏玲儿,苏扒皮立即把女儿嫁给萧云。
现在的萧云是镇北侯,权倾天下,尚未婚配,是金龟婿。
女儿如果能嫁给萧云,自己就是镇北侯的岳丈,出门横着走!
“那个鲁教头还在吗?身手不错,当年差点没把我打死!把人叫出来!”
苏扒皮脸都绿了,萧云不想见苏玲儿,要见鲁教头,这是要寻仇啊!
“侯爷,以前都是误会,都是邻居...”
“误会?打断我两条腿,折断我的手,若非我爹接骨还行,我已经是个废人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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