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???”
娜塔莎陷入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沉默,或者说,她愣在原地好长一段时间。
再三确定,自己没有听错之后,她下意识的问道:
“那凶手是谁?”
其实她问出来的这一刻,就觉得自己像个傻子,审判庭虽然不能说全是天才,但是一名审判员连续跟了这个案子一个多星期了,也没有头绪,而面前这个家伙才刚刚接触这个案子一分钟啊,还是看的案宗。
然而.
“第一个案件,死者是在驾驶一辆蒸汽机车时被杀的,车子应该是新买的,而杀她的人十有八九是她的好友,或者来往比较近的亲属,如果这其中,还有人会操控蒸汽机车,那嫌疑提升30%,如果有人的职业是医生或者护士,再提升30%,要是某个人的不在场证明在48小时之内有效的话,嫌疑再再提升30%,要是有人把这三点都占了,那直接抓起来审一波就好了。”
“啊?这额.为什么?”娜塔莎问道。
当然得问,这种看了一分钟案宗的人,直接就划出了凶手的范围,怎么想都像是随口的胡说八道。
而牢房内的男人似乎早就知道了会有这么个流程,还没等对方开口问,他就提前开始了解答。
“死者是一位贵族家的千金,失踪两天,被发现的时候四肢被砍断,头颅也被剁了下来,被袋子分别装好仍在小巷子里,这本身就是很奇怪。”
“哪哪里奇怪?”
“分尸啊你知道分尸有多费劲么。
这年头,分尸的凶手只有两种可能,第一种,凶手自己有心理上的诉求,就是喜欢分尸。
第二种,不喜欢分尸,但是不得不分尸。”
夏洛克似乎是没啥意思的说着,然后示意了一下刚才那一沓子被推出去的案宗:“你可以看看分尸的照片,那刀口乱的,根本不是一个熟练工干的,前前后后估计剁了得有七八个小时。
还有一张照片,就是左下肢的那张,皮肤上残留的血液是咖啡色的,那是血和胃酸混合后才有的颜色,也就是说,凶手在截肢的时候吐了。
这种人,怎么想都不应该是喜欢剁尸体的那种类型。
所以,自然就是另一种———不得不分尸。”
娜塔莎依旧还是一副呆呆的样子,身为一名审判员,她倒是能跟上夏洛克的思路,但是却没有办法沿着这个思路继续思考,所以过了一小会儿,不由的再次问道:
“那不得不截肢,就能锁定凶手了?”
“当然。”夏洛克道:“分尸这种事,排除了爱好或者泄愤,那也就那么几个常见的理由了,比如最常见的:方便搬运。
但是你看这分尸的部位胳膊腿剁的很零碎,但是躯干却完整的留下了。
躯干最重啊,而且体积也是最大的,如果是为了搬运的话,那躯干肯定是首要被剁的目标,但是凶手偏偏没有搭理这一块,这就很不合理。
那么还有些其他的理由,比如把好几个尸体切成几份,然后东拼西凑的,用来扰乱时间线,或者干脆再拼出一具尸体来。
但是这种事情,我觉得伱们审判庭的验尸官肯定不可能被瞒过去。
除此之外,还有什么想把尸体方便埋起来啊,或者分批带到很远的地方啊,再不就是身上有疤痕胎记,想要隐瞒,甚至是想要吃了毁尸灭迹,剁碎了方便煮。
总之,这些都不太适合这起案件,毕竟人家都已经大大方方的把尸体扔到小巷子里了。
所以,现在最合理的解释就是.凶手分尸,是为了隐藏死者的姿势。”
“姿姿势?”
“没错,人死亡之后一个小时,尸僵就会出现了,肌肉收缩,关节无法活动,这一点你肯定很清楚,所以设想一下,凶手在杀掉死者之后,有那么一段时间,没有办法处理尸体,只能把它留在原地,而回来的时候,发现尸体已经硬了,而且尸体保持着的姿势,一看就能知道死者死的时候在干嘛,同时也会很快暴露凶手。
那就没办法了,凶手只能把死者的胳膊腿全都剁了,反正关节全都砍碎,一节一节的,也就不怕别人看出什么端倪来了。”
说到这儿,夏洛克很不走心的做出了一个坐在座位上,双手握着蒸汽机车方向盘的样子:“那就比如这样,傻子也知道死者在干嘛,对吧。
按照这个思路去想,那杀人手法也就很明显了。
当时,死者正在全神贯注的开车,而凶手就坐在她的身后,用刀子或者锥子,直接插入死者的后颈,死者当场死亡,而且这个地方是人类脑干下方的延伸处,神经的交汇中枢,被破坏之后,肢体失去神经控制,但是肌张力却还在,所以会保持一个姿势很长时间。
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凶手要费老大劲把死者的脑袋砍下来了,因为死者颈后有一个很明显的伤口,一看,就知道是怎么死的,被法医发现,肯定会想到‘姿势’这个关键点。
而能注意到这些细节的,不能说肯定是医生或者护士,但是30%的嫌疑程度,还是值得试探一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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